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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来,业内对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动作高度关注。该人士还表示,公募基金绝大多数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是相对收益而非绝对收益。因此,即使变更了业绩比较基准,基金仍然会存在净值波动的风险,投资者需要注意这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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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来,业内对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动作高度关注。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基金公司在《行动方案》发布后,调整了旗下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是衡量基金业绩的重要参考指标。然而,根据目前存续基金近三年的收益情况,部分基金的区间收益大幅跑输业绩比较基准。为了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行动方案》将其纳入了考核评价制度中。
受访者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行动方案》的推出将促使基金投研团队更加注重可持续的超额收益创造能力,而非短期排名博弈。同时,通过重构基准适配性,可以避免传统单一基准的滞后性问题,并确保投资行为与产品定位的一致性。
基金公司陆续调整
上述《行动方案》发布之后,浦银安盛基金在5月9日率先发布旗下产品变更业绩基准的公告,共涉及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浦银安盛悦享30天持有期债券、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这3只基金。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