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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文件。据悉,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政府投资基金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信息统计、信用建设、登记备案等,制定出台配套细则,构建政府投资基金“1+N”制度体系。
将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执行、可检查、可追责的具体标准 22万亿私募市场迎信息披露“操作手册”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文件。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强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基金要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采用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和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要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具体包括:一是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二是积极引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壮大耐心资本;三是在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接续投资方式,确保投资延续性;四是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提振市场投资信心。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