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无风险利率 港股开户 白酒分级 添富均衡 招商产业债
各种基金交易渠道费用对比,最高相差300倍

海银基金泉州分公司遭责令改正 违规混同股东海银财富

2022-08-03 00:00:00 编辑:基金速查网

[导读]: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陈春艳:基金行业不断深化绿色、可持续投资理念

  桂浩明:可以把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看作是股市的利好

  两部门发布《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最高限额20万

  私募减免管理费 让利投资者还是营销噱头?

  高管变更!渤海汇金资管新任齐朝晖为董事长 原董事长刘嫣转任副董事长

  需求暴增、布局信创、产能紧张 机构在看这些创业板破发公司

  其一,海银基金泉州分公司的基金销售业务、从业人员、经营场所、信息系统等独立性不足,与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存在混同;海银基金泉州分公司负责人及人员接受海银财富泉州分公司负责人管理,并且部分人员在海银财富相关分支机构担任经营性职务。不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其二,海银基金泉州分公司个别从业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不符合《基金销售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基金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海银基金泉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周碧香作为海银基金泉州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根据《基金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周碧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相关法规: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