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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六是及时开展声誉恢复工作,加大正面宣传,介绍针对声誉事件的改进措施,降低声誉事件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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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印发《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明确提出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并指定新闻发言人。
《指引》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明确责任和义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团队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并由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
《指引》还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并指定新闻发言人,应当完善新闻工作、舆情监测和分析、评估、追责以及信息保存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协会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与监管发布的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是一脉相承的。同时,新规的正式出台也意味着公司舆情管理、员工声誉风险意识等重要性的进一步提升。
中基协发布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