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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各派出机构、基金业协会、行业机构认真落实《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超配A股!顶流基金经理迎来“顺风期” 基民“回本”还有多远?
5月2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
《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从“准入-内控-经营-治理-退出-监管”全链条完善了公募基金管理人监管要求,突出放管结合。修订后的《管理人办法》共8章78条,配套规则对实施《管理人办法》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是完善专业人士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规范。适度提升自然人股东的资质条件,更加强调发起人的道德操守、执业声誉与专业胜任能力,合理约束自然人主要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
一是调整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准入条件。继续坚持对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实施差异化准入要求,对持股5%以下股东完善负 面清单,对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东强化财务稳健性要求, 扩大主要股东适用范围,适当提高主要股东条件,明确实际控制人要求。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