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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投资、研究、交易人员应当加强对内幕交易的含义、特征、危害、法律责任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执业过程中,自觉、严格遵守信息隔离等相关制度,主动识别内幕信息,发现可能为内幕信息的,应当及时按照所在 机构的规定流程进行报告,不得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内幕交易;应当全面深入了解未公开信息的范围、性质,主动抵制、杜绝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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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行业又见“老鼠仓”事件。近日,广西证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成基金原信息技术部总监蒋卫强在任职期间,实际控制郭某证券账户与大成基金受托管理的相关组合账户发生趋同交易,趋同交易成交金额近6.69亿元,趋同盈利575.29万元。
证监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蒋卫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75.29万元,并处以1725.88万元罚款。
贝壳财经记者从大成基金相关人员处获悉,蒋卫强因个人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年初已从大成基金离职。
同期,蒋卫强利用知悉的未公开信息,操作“郭某珍”证券账户与大成基金受托管理的上述3个组合账户趋同交易股票。上述期间,“郭某珍”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245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近6.69亿元,趋同交易盈利575.29万元。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