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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科创板再迎变革!12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修订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认真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科创板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聚焦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助力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推动科创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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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具体来看,本次修订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增加符合条件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豁免适用科创属性关于营业收入指标的规定,二是修订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和情形的表述,三是细化完善附件中对发行人专项说明、保荐机构专项意见的具体要求。
上交所表示,此次修订是为了进一步明确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引导和规范发行人申报和保荐机构推荐工作,促进科创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大方面优化
据悉,本次修订在原有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和审核实践作了进一步优化,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增加符合条件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豁免适用科创属性关于营业收入指标的规定。根据《指引》修订,明确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参照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豁免适用营业收入相关指标,为有意愿登陆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试点企业确立科创属性指标的适用规则。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