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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证监局表示,嘉创基金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非法借用他人账户交易证券的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嘉创基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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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表示,嘉创基金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非法借用他人账户交易证券的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嘉创基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