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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金销售费用管理新规落地。12月31日晚间,为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规范公募基金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监管方面,《规定》指出,违规机构及人员将面临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依法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等措施。
将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执行、可检查、可追责的具体标准 22万亿私募市场迎信息披露“操作手册”
12月31日晚间,为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规范公募基金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这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三阶段费率改革落地,这也是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的收官政策。据介绍,全部三个阶段费率改革工作完成后,公募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每年预计为投资者节省约510亿元的投资成本。
《规定》共6章29条,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规聚焦费率优化、长期投资、合规边界、信息披露和服务监管等几大维度,作出系统性调整,具体亮点如下:
看点一:认购费率、销售费率实现针对性下调
《规定》明确基金销售费用包含认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三类,且基金管理人不得收取自身管理基金的认购费与销售服务费。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