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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传真:82021165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法定代表人:王玲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传真:22163390
联系人:宋萍萍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