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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丨宝盈基金原督察长举报总经理而后被公司开除 索赔200万遭驳回

2019-02-12 00:00:00 编辑:基金速查网

[导读]:二审法院认为,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公司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孙胜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王国斌、赵诣发声

  2016年2月,上诉人孙胜华被宝盈基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孙胜华认为,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同时其认为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因此,孙胜华请求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发回重审或者改判;请求判决宝盈基金公司恢复履行孙胜华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请求判决宝盈基金公司赔偿孙胜华的工资收入损失逾200万元。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孙胜华曾经实名举报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

  据判决书显示,孙胜华表示,本案真实内情是孙胜华在宝盈基金工作时,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