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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证监会进一步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5月16日晚间,证监会表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筹划资产重组更加积极,已披露超600单,是去年同期的1.4倍;其中重大资产重组约90单,是去年同期的3.3倍;已实施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超200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1.6倍,资本市场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通过本次修订,《办法》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首先,将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注册决定有效期延长至48 个月。
其次,明确分期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首期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
再次,在计算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等相关指标时,将分期发行的各期股份合并计算。
最后,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各期股份发行时均应当符合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后续发行不再重复履行审核注册程序,通过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中介机构核查把关,并强化严肃追责等方式进行监管。
第四,强制业绩承诺情况下,明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选择业绩补偿或者分期支付加业绩补偿等方式履行承诺义务。
要点二:提高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监管的包容度
本次修订中,《办法》还提高了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监管的包容度。在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降低了上市公司并购的制度性成本,增强了对科技创新行业并购、国有资产整合等的监管适应性。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