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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法六条规范非公募“200人”切割公与私

2011-07-22 22:13:00 编辑:基金速查网

[导读]:目前公司制的非公募基金中几乎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其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人;而以有限合伙形式成立的非公募基金,同样受到《合伙企业法》中规定了的合伙人最多不能超过50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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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中彬

  数年前便开始征求意见,经历了众多的争议后,全国人大财经委对《基金法》的修法理念终于统一,修订后的《基金法》草案很快将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委员会讨论。

  此次修定最重大的调整,便是通过调整“证券”的定义,更大范围的增加了规范的范畴;尤其是私募基金也被纳入到了《基金法》监管范围中。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此前也公开证实了这一消息。

  拓宽“证券”定义

  私募基金也将从此得到一个明确的法律身份——非公募基金,这和现在业界的通用的称呼有细微的变动,而和现有法律规定有所不同的是,公募基金与非公募基金认定的界限主要以募集对象是否超过200人为限,超过即为公募基金。

  备受业界多方关注的《基金法》修订进程日渐明朗。不久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该法草案已经向地方人大财经委和中央十几个部委征求了意见,修订稿即将提交人大财经委全体委员会议讨论,而在草案通过后就会提交国务院正式征求意见。“《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整的范围也包括投资于未上市股权的基金,这是本次修法的一个重大调整。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