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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正式发布,10月10日正式生效。为便于个人投资者管理和识别银行理财产品风险,降低跨境交易环节的汇兑成本,“跨境理财通”业务涉及的跨境结算均使用人民币,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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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发布,10月10日正式生效。《细则》中提到要对“跨境理财通”业务进行额度管理,这是基于什么考量?具体应该如何实施?
对此,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苏赟表示,考虑到前期已有长期在大湾区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内地购买理财产品,以近年来内地9市银行存续理财产品余额为参照,秉承试点初期稳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将“南向通”和“北向通”总额度暂定各1500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港澳个人购买内地理财产品资金净流入额不超过1500亿元,大湾区内地个人购买港澳理财产品资金净流出额也不超过1500亿元。这两个1500亿都是一个“资金流动净额”的概念。
拿“北向通”举例,港澳投资者既会汇入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也可能赎回产品后汇出资金,那么市场上“北向通”业务的资金流动规模会有一个动态变化,但这个流入净额只要在1500亿元净额上限内,投资者都可循环使用。另外,为体现试点政策的普惠性,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业务,享受政策红利,《细则》还设定了单个投资者额度,目前暂定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