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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非公募基金侧重建章立制,对基金具体投资业务运作主要依靠基金合同和基金参与者自主约定,以自律管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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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法》首次将私募基金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专家表示,此举将有效促进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规范发展,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丰富居民投资渠道,对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现行《基金法》主要规范了公募基金,对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设立的基金缺乏具体规定。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长,近年来非公开募集基金也得到快速发展,但由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缺乏法律依据,导致资金募集和投资行为不规范,容易损害投资者权益,滋生非法集资等社会问题。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