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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事实上,目前我国对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制约几乎是国际上最严格的,却依然没能制止“老鼠仓”,市场人士表示,规则存在漏洞固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应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
沸沸扬扬闹了一年之久的李旭利“老鼠仓”案日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证监会通报称,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旭利因“老鼠仓”已立案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李旭利已被执行逮捕,检察机关也已于前期审查起诉。
经证监会查,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间,李旭利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实际控制的2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2只,并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待该案司法判决后,证监会将对李旭利涉及的行政违法事项作出处理。
李旭利“老鼠仓”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该案创出中国基金经理多个涉案第一。据统计,李旭利是基金业内第一位投资总监级涉嫌违法违规者,也是从公募转至私募涉案第一人,尤其是涉及金额之大,更在基金业创下纪录。按照2009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李旭利或将最高面临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数千万元的罚金。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