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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余款连同在案查封的李迪名下北京市海淀区云会里远流清园×号楼×层×××的房产一套的变价款(扣除银行贷款)并入罚金项执行,上缴国库。
公募基金强监管新规出台!证监会: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
北京一家某资产管理公司,其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李迪,负责管理“××分红”、“××万能”证券账户期间,违反规定,使用三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245只,累计趋同交易金额18亿余元,从中获利人民币2060万余元。
内幕交易近4年后,李迪投案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此前,2018年12月底曾曝光一公募基金"老鼠仓"案件,此次是2019年以来第一例公开曝光的"老鼠仓"案件。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披露了一起内幕交易案的判决文书。该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李迪,男,1979年生人,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在某资产公司权益投资部任职。
不过,裁决文书没有披露李迪曾就职的资产公司名称,只显示该资产公司“其系由××保险公司与××实业公司共同发起,经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