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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新京报讯 A股市场首例要约收购维权案一审判决,兴业全球基金起诉熔盛重工败诉。昨日该诉讼一审结果披露,双方均发布公告称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兴业全球基金起诉熔盛重工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诉求被一审驳回。
兴业全球基金人士昨日表示,为维护持有人利益,该公司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熔盛重工被指存在缔约过失
熔盛重工在2011年4月发布要约收购书,对全柴动力进行收购,由于熔盛重工此前已经持有全柴集团股权,此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在随后的16个月中,熔盛重工一直未展开要约收购,直到熔盛重工撤回要约收购。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