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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交所表示,2020年是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深交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始终坚持依法治市、依规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监管公开,完善法治保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在法治轨道中稳步推进,加快助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刚刚,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违规处分标准,明确上市公司违规行为责任认定和纪律处分裁量标准,标准自发布起施行。
随着标准正式施行,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成本将大幅提升。
增强监管威慑强化问责力度
这三类处分不同于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声誉罚”,其威慑性和惩戒性质更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较大,主要适用于触及财务造假、短期内多次被纪律处分或者存在数个严重违规等情形。
《实施标准》首次将“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等职务、收取惩罚性违约金、暂不受理专业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出具的相关业务文件”等的实施标准予以落地,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分力度。
对“数错并罚”“多次违规”或者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市场禁入且情节严重的董监高等主体,规定可以公开认定其在3年、5年或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等职务,并明确当违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者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深交所可以公开认定其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等职务。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