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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声:冻结股票一般不超过20%!超额冻结正式被明令禁止

2020-01-03 00:20:00 编辑:基金速查网

[导读]:应莹表示,此前根据法院判决,判处罚金110亿,没收93亿违法所得,目前已划扣121亿,判决前划扣了105亿,判决后划扣16亿。

  趁你病,要你命,超额冻结上市公司财产正式被最高法明令禁止,上市公司遭债权方超额冻结的悲剧,日后或将不再重演,1月2日,最高法出台《意见》,严禁超额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恶意保全在最近几年频频出现,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的了解,以过去两年的部分案例看,超额冻结等恶意保全方式导致债务人重大损失的,申请者也将承担重大责任,包括赔偿债务人损失。而今《意见》,相当于最高法进一步明确禁止超额冻结,并强调了“善意”二字。

    善意为先,冻结股票一般不超过20%

  最近几年A股上市公司暴雷不断,借贷纠纷引发的超额冻结,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深入A股。趁你病,要你命,超额冻结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由此,超额冻结也成为最高法关注的重点。

  1月2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明确,冻结上市公司股票,应当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股票价值应当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结合股票市场行情,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合理确定。股票冻结后,其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冻结或者解除部分冻结。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