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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解释说,对私募私募基金的管理主要侧重建章立制,对基金具体投资业务运作主要依靠基金合同、依靠基金参与者自主约定,以自律管理为主,监管主要着眼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将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执行、可检查、可追责的具体标准 22万亿私募市场迎信息披露“操作手册”
历时5年之久,《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终于在2012年12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次基金法修订实现了多项重大突破,比如在对基金投资者保护、基金从业者投资限制以及基金公司股权激励与治理等方面都予以明确,最大亮点是首次将非公募基金纳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
由于受发展和认识上的局限,2004年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未对非公募基金予以明确的定义,使得非公募基金的设立和运作都缺乏法律依据,由此导致私募基金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进而导致资金募集和投资行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