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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诱导配资等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以存在特殊关系为诱饵并骗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则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225条、266条之规定,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判处5倍罚金,诈骗罪最高则可判处无期徒刑。
基金业“李鬼”屡禁不止,为提醒投资者谨防被诈骗,相关基金公司频频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辨别。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22日,年内已先后有18家基金管理人因被仿冒而发布相关澄清公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也称,近期还有个别中介机构冒充协会工作人员赚取不法利益。
具体来看,申万菱信基金在8月20日曾发布公告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申万菱信基金的名义,诱导投资者下载“申万金科App”进行股票配资等活动的情况。恒越基金也曾在本月发布提示公告表示,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义,通过微信、二维码、网页链接等方式传播仿冒网站误导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活动,骗取投资者资金。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