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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除了上述指标外,从不少赴美上市的互联网公司招股书可见,亏损额逐年递减也比较多见,甚至近年来微利企业赴美上市的例子越来越多。对此,有市场人士还建议是否应该将亏损逐年递减纳入上市指标。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日前明确表示,允许尚未盈利但符合一定条件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这意味着,国内创业板市场大门已经向互联网企业、甚至是亏损互联网企业敞开,前提条件则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由此可见,要想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登陆A股早日成行,关键是要做好“允许尚未盈利但是符合一定条件”这句话的大文章。
在本报昨日刊发《A股留住互联网公司仅靠降低财务门槛还不够》一文后,证券时报记者就此与业内继续交流,探讨在除了降低财务门槛之外,还可以在哪些方面为国内创业板留住优质互联网企业提供条件。比较多的建议集中在应该侧重规模指标淡化盈利指标,而1亿元的年收入规模呼声较高;此外还应有清晰的盈利模式,要能够支持规模和盈利的正向关系等。
在与投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接近监管部门研究人士的诸多交流中,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在允许尚未盈利互联网企业登陆创业板的政策制定中,应该充分借助“符合一定条件”这个契机,设定专门针对互联网企业的上市指标,改变以往看重企业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侧重企业收入增长速度、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等。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