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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ST康美特别代表人诉讼案,最近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对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所作虚假陈述负有责任的5位独立董事,均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其中数额最大的超过2亿元,少的也有近亿元。虽然现在还只是一审,而且须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数额与最后实际执行的数额,可能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不管怎么说,5位独董面临巨额赔偿的事情,已经是基本被确定了。回到*ST康美5位独立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事情上,如果真的执行起来,他们恐怕是无法承受如此高额的赔偿,即便事先投保了董事责任险,估计也没有那么高的赔付额。
*ST康美特别代表人诉讼案,最近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对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所作虚假陈述负有责任的5位独立董事,均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其中数额最大的超过2亿元,少的也有近亿元。虽然现在还只是一审,而且须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数额与最后实际执行的数额,可能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不管怎么说,5位独董面临巨额赔偿的事情,已经是基本被确定了。
这5位独董,每年在*ST康美领取的报酬不过10万元左右,在业内属于中等水平,但这次却因为公司涉讼,被判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数量达到亿元级别。于是就有人说,这个赔偿责任太大了,其玩忽职守的违法收入与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完全不在一条水平线上,所以似乎有点冤。
那么,他们真的冤吗?这5位独立董事,都有相应的专业背景,也通过了监管部门组织的资格考核,应该说是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能力。而且,他们也都有较长的从业经历,在*ST康美独立董事的岗位上也工作了不短的时间,在理论上具备充分履行职责的条件。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