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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草稿)》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要点比较
在互联网上购买保险公司的健康险、养老年金险,限定区域内才能购买——这是许多网购保险者曾遇到的难题。未来这一问题或将解决。
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向原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征求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意见,要求相关单位于10月19日下班前书面反馈。
这也意味着,2015年10月开始施行、原定有效期3年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即将完成历史使命。
相较三年前的《暂行办法》,新的《意见稿》总计8章65条规定,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新增了35条规定,并对原30条规定有所修订。《意见稿》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了更加全面系统的流程梳理,涉及经营条件、产品和区域、信息披露、经营规则、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
《意见稿》四大要点
业界对于办法修订的核心关注点为:一是互联网销售的不受地域限制的险种范围;二是互联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经营区域,此次意见稿都有涉及。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