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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刘亦千:私募股权基金应纳入《基金法》范围 明确信托法律关系

2023-04-03 00:00:00 编辑:基金速查网

[导读]:四是随着基金在个人养老金融、资产配置等方面地位愈发重要,投资者保护需进一步加强。首先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例如对于创新型产品,及时确立相应的信息披露范本,统一披露原则,避免信息不对称;其次是进一步加强销售适当性管理,把“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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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券中社讯,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业务负责人刘亦千近日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现行《基金法》自2013年实施以来极大促进基金行业发展,但并未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无法诉诸于《基金法》的保护,理应将私募股权基金纳入《基金法》的适用范围,明确其信托法律关系。此外,外随着各类创新产品的涌现,也出现了当前《基金法》尚未涵盖的角色,如在公募REITs中涉及到外部资产运营机构等重要机构,这些新出现的角色也需要纳入到《基金法》的统一监管框架下。

  总体来看,刘亦千指出,自《基金法》2013年实施以来,公募管理规模从2013年的3万亿元、基金数量1552只,扩张至至2022年末的26.03万亿元、基金数量突破一万只;产品创新与更迭与时俱进,养老目标基金、公募REITs、各类包含smart beta的指数基金多点开花,与现代资管理念违背的保本基金和产品设计过于复杂的分级基金则退出历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