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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通报》将过往多次会议、培训提及的“分类监管”进行了文字化解读。对以往产品报送的快递通道、常规通道、延迟通道此次有了明晰的标准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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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报》明确对符合管理能力强、服务投资者能力强、管理能力与规模适配意识强、创新能力强、合规风控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等六种情形的基金公司,会采取创新产品或业务优先试点等鼓励性措施。
同时,对符合管理能力弱、长期投资理念弱、定价能力弱、服务投资者能力弱、产品开发能力弱、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弱等六种情形和存在其他三类问题的基金公司采取限制措施。
有公募业内人士指出,此次《通报》,是从基金审核端的细化落实和延续。给出了公募基金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从产品角度上看,一方面可能使得基金公司谨慎上报新基金,过去无序扩张的现象会得到收敛;另一方面,一些明确鼓励的创新产品会逐渐落地。
从基金公司角度而言,《通报》更丰富、明晰的分类监管的指标也会鞭策各家基金公司提升投研核心能力,加强投研团队的体系化、长期化和平台化建设,加大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践行社会责任,真正做到公司和行业同成长、齐发展,与投资者利益同提升、共进步,为千家万户美好生活贡献专业力量。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