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香港证监会2日公布关于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的改革措施,包括撤销对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所有投资限制,允许持牌或注册证券经纪行担任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保管人,就海外公司型基金将注册地转移至香港的安排引入法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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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2日公布关于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的改革措施,包括撤销对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所有投资限制,允许持牌或注册证券经纪行担任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保管人,就海外公司型基金将注册地转移至香港的安排引入法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