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六、本通知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本所于2019年8月9日发布的《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85号)同时废止。
更严更坚决 第六次退市制度改革落地 这些情形可直接“红牌罚下”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定期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调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本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新增标的股票,调整后本所标的股票数量为800只。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