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求证监会处罚不分红基金

2010-03-30 09:13:00 编辑:基金速查网

[导读]:昨天,张远忠将“南方基金分红案”比喻成“一盘没有下完的棋”。其在博客中表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52条第6款规定,对基金公司违约不分红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有: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警告、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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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尽管仲裁结果已经出来,但律师仍不想“放过”南方基金。北京晨报记者获悉,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昨天已经代基金持有人正式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行政处罚申请书》,要求证监会对南方基金公司违约不分红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上周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投资者状告南方基金公司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分红案作出裁决,判定南方基金不分红行为构成违约。不过,该判决驳回了诉讼中投资者的赔偿请求。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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