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两大举措提振基建:资本金比例下调、可发权益型金融工具筹集资本金

2019-11-14 02:25:00 编辑:基金速查网

[导读]:对于资本金筹资,本次会议还提醒,项目借贷资金和不合规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筹措资本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要求,不得拖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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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允许专项债作资本金后,中国的资本金制度又迎来重大改革。

  1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做到有保有控、区别对待,促进有效投资和加强风险防范有机结合。

  会议提出两项举措,一是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二是基础设施领域和其他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项目,可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资本金,但不得超过项目资本金总额的50%。

  前者是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的落地,也符合市场预期。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项目融资方式,适当降低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市场人士分析认为,两项措施落地后将促使基建投资增速回升。

  数据显示,1-9月基建投资增速为4.5%,相比1-8月回升0.3个百分点,但增速仍处于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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