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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郑薇表示:“中长期来看,在符合‘三反’的前提下,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及高风险领域的交易外,实现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的基本自由,建立健全个人跨境资本交易的管理制度,满足个人对外投资和用汇的合理需求。”
最新一期《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11月30日,外汇局再次启动一轮QDII额度发放,拟向23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42.96亿美元。
本轮发放涵盖基金、证券、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等各主要类型金融机构,并兼顾了新增机构的额度需求。
自今年9月重启新一轮QDII额度发放以来,外汇局今年已累计发放三轮QDII额度,共向71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127.16亿美元。本轮发放后,外汇局累计批准169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166.99亿美元。
本次获得新额度的机构一共有23家
具体来看,银行类机构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士银行有限公司等8家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均获新增,11月新增总额度9.1亿美元;证券类机构中,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12家获新增,11月新增总额度63.2亿美元;保险类机构中,平安保险、中信保诚人寿保险2家获新增,11月新增总额度15亿美元;信托类机构中,华宝信托、中粮信托等7家获新增,11月新增总额度6.26亿美元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