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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此外,民政部还要求进行抽查、专项检查。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或者专项检查,对基金会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检查。
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须按《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接受年度检查。
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