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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停复牌制度细则出台!规定最长停牌不得超过25天 这22股停牌已“超限”

2018-11-22 00:07:00 编辑:基金速查网

[导读]:前海开源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规则有利于保障市场交易连贯性,有利于恢复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推动A股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21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减少重组停牌情形,缩短重组停牌期限,要求停牌期限届满披露预案,明确停牌申请的时间窗口及披露要求。

  其中明确了仅发行股份重组可停牌且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等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例外事项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个交易日——这些时间上的缩短变化最引关注。

  具体来看,有十大关键点:

  1、 为兼顾重大资产重组的锁价需求和投资者的交易权利,仅允许以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重组申请停牌,且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披露预案或者草案后,交易所审核及公司回复期间,原则上也不再停牌。

  2、 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应当终止筹划重组并申请复牌。

  3、 上市公司筹划重组申请停牌的,应当在停牌时即披露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及对手方。拟申请停牌的,应当在首次披露有关事项时立即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在不停牌的情况下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的,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不得披露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