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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而东北一家运输代理企业披露的定增反馈意见文件,则显示了监管对再融资资金安全使用的谨慎态度。
近来的“反馈意见”越来越直接了。从要求申请人“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这一类的毫不留情,到追问“是否存在过度融资”这样的知微见著,表达出监管对再融资中“多要了几千万元”和可能造成募集资金长期闲置的“过度融资”情况的容忍度,已经近乎极限。
今年,一家汽车制造类公司的做法有点儿特别: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公司募集资金额直接比募投项目需要额“多要了”5000万元。在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监管发现,该募投项目拟使用募资金额为9.16亿元,却提出9.66亿元的募资总额,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需要量。而回查该公司的定增预案,记者看到,公司募投项目两个: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件转型升级技改项目,这两个项目投资总额9.99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16亿元。于是,在反馈意见中,监管毫不留情地指出:“请申请人根据募投项目需要量,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随后,该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9.16亿元。 ... 网页链接